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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從重從嚴!三胎政策刺激下,兒童化妝品迎來最強監管

来源心弛神往網
2025-07-05 07:54:38

標注“全家使用”應按照兒童化妝品備案,產品包裝或將迎專門的兒童化妝品標誌以及必要的毒理學試驗,這些有可能實施的最新兒童化妝品監管政策,你關注到了嗎?

6月8日,為規範兒童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加強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保障兒童用妝安全,國家藥監局化妝品監管司起草了《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下稱新規),並向行業緊急征求意見,意見收集於6月15日截止(意見收集郵箱:huazhuangpinchu@163.com)

處罰從重從嚴!三胎政策刺激下,兒童化妝品迎來最強監管

盡管隻是一份內部征求意見稿,但由此引發的行業熱議和關注卻不能忽視。在此之前,我國兒童化妝品監管的法律依據主要是2009年發布的856號文件和2012年發布的《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等。

從內容來看,此次新規結合了最新實施的上位法《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以及當前審評進口兒童產品的條款要求,覆蓋兒童化妝品的定義、標簽要求、配方原則、安全評估要求、生產/經營(含線上)要求、注冊備案管理、生產/經營監管、抽檢監測等與兒童化妝品相關的各個環節。

某省藥監局相關負責人告訴《化妝品報》:“涉及到身體健康的事項,監管部門都高度重視,並能廣泛征求意見,便於更有效落實。”

某不具名業內人士看到新規後告訴記者,“因為事權是放在各個省裏的,所以之前兒童產品的審核和成人非特產品沒有差別,很多地方也沒要求做毒理實驗,對配方的要求也很寬鬆。”其認為,“二胎、三胎政策相繼放開,母嬰產品市場處在高速增長期,兒童產品亂象很多,新規太有必要了,真的是該管管了!”

1、“全家使用”= 暗示兒童可使用,應按兒童化妝品備案

本規定所稱兒童化妝品,是指供年齡在12歲以下(含12歲)兒童使用的化妝品,兒童化妝品功效類別主要有清潔、保濕、爽身、防曬等。值得一提的是,本規定明確指出,標注了“適用於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詞語暗示產品使用人群包含兒童的普通化妝品須按兒童化妝品備案,否則將按《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等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2、標注“兒童化妝品標誌”

根據規定,兒童化妝品應當在銷售包裝主要展示版麵左上角標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兒童化妝品標誌(待征集),並在標誌右側或者正下方標注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非兒童化妝品不得標注兒童化妝品標誌。

3、四大配方原則

新規重申了兒童化妝品配方設計應當遵循的原則,但相比2012《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裏規定的5條原則,新規依據最新法規調整為4條。其中,關於盡可能減少原料種類,使用保守、安全的原料的表述變化不大,但原“不宜使用”祛斑美白、祛痘、燙染發、防脫發等功效原料的表述改成了不允許使用。

處罰從重從嚴!三胎政策刺激下,兒童化妝品迎來最強監管

4、要做毒理學試驗了

在兒童化妝品的安全評估要求方麵,新規規定,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對兒童化妝品進行安全評估時,在危害識別、暴露量計算等方麵,應當考慮兒童的生理特點。兒童化妝品應當通過必要的毒理學試驗項目進行產品安全性評價。

5、兒童化妝品如何備案?

新規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化妝品技術審評機構製定專門的兒童特殊化妝品審評指導原則,對申請人提交的注冊申請進行嚴格審評審批。化妝品備案管理部門應當對所有的兒童化妝品備案資料進行技術核查,重點對產品安全性資料進行核查,發現不符合規定的,依法從嚴處理。

根據原856號文件,區別於成人化妝品的備案要求,兒童化妝品還需額外提供產品配方設計原則分析。

6、母嬰店和商場將被重點監管

新規將對母嬰用品專賣店、商場等兒童化妝品經營者實施重點監督檢查,主要檢查其依法履行進貨查驗記錄義務情況、所經營兒童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情況等;對化妝品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開展監督檢查,主要檢查其對平台內經營者是否進行實名登記並實施有效管理、平台內是否經營違法兒童化妝品等。

7、列入年度監管重點類別,發現問題從重從嚴處罰

新規要求,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將兒童化妝品作為年度抽樣檢驗和風險監測重點類別。一旦發現“使用禁止用於化妝品生產的原料、應當注冊但未經注冊的新原料生產兒童化妝品”或在兒童化妝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的,應當依法從重從嚴處罰。

以上是本報記者根據新規意見稿梳理的要點,麵向行業企業廣泛征求意見,具體實施層麵需按國家藥監局公布的正式法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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